法律问答

父母把孩子囚禁在家中,不给出去,违法吗

子女抚养
2024-01-05 11: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起诉处理 可以报警

  • 如果父母不让子女出门是为了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那就不是违法的。如果父母长期采取囚禁、关押等方式不让子女出门,那就是违法的,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许多家长外出,由于家里无人看管小孩,为了防止小孩外出遇到危险,会把门反锁起来,把小孩锁在家里,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法律呢?是否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呢?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紧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包括潜在的有意志活动能力的人在内,如幼儿、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
    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依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剥夺他们的自由是合法的,所以他们不是非法拘禁罪的侵犯对象。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表现:
    1、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2、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紧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4、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此外,非法拘禁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是不构成本罪的。把小孩关在家里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的侵犯对象包括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身体自由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所以自然人一出生就享有了人身自由权。小孩也当然享有人身自由权。所以如果把小孩锁在家里,一定的时间的话,可能会触犯非法拘禁罪。
    从立案标准来看:根据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因此,如果把小孩关禁在家里超过24小时,是可以立案追查的,情节严重的是要受刑事处罚的。
  • 法律分析:父母将孩子赶出家门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赶出家门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其次,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不能认定为遗弃罪。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