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找我借钱我借了她1050,现在联系不到人了,通过诉讼能追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4-01-05 12: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的,债权人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出钱要不回来的,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通过法律要回来,关键要看证据。债权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存在的。证据取得的最好方式:
    1、可以让对方向你补一张借条;
    2、采用电话录音或者其他录音形式;
    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4、如还款期限届满三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5、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