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已经超过37天,在看守所呆了快2个月了,到现在也没放人,该赔偿也给赔偿了,这是不是可以告公安局?

刑事辩护
2019-06-27 08:35: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债务追讨如果需要委托刑事案件代理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承办该案件律师的知名度和执业经验,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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