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债是否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2024-01-05 12: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处理:夫妻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认定包括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属于其个人债务。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但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属于共同债务。2、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是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作为共同的生活期间所用,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的债务,对方也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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