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谁来负责农村自来水主管道破裂漏水造成的房屋损坏?

2024-01-05 12: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再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房屋漏水的情形不同,定责也不相同。1)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漏雨,且仍在保修期内。受损害的住户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住户因此造成的损失。2)雨水管年久失修致渗漏导致漏雨。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业主房屋财物受损,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违法搭建、擅自改装破坏原有防水设施导致漏雨。违法搭建人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原因,由物业负责;如果是楼上的原因,则由楼上负责;如果是自己本身的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其中涉及租赁问题的,因承租人原因的,由承租人负责,不是承租人原因的,由出租人负责。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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