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摩托车不过户,双方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出现事故,原车主有连带责任吗?协议怎么写?请教,谢谢!

2019-06-27 08:41: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中负主要责任应承担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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