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次住院之间的短期间隔是否会影响报销?

2024-01-05 12: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两次住院要相隔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医保方可使用,符合条件都可以报销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计算方法:(一)每例住院患者医药总费用中首先剔除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费用,再减去起付费用,即为报销基数,报销基数再乘以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即为新农合实际报销额;(二)21类重特大疾病住院医药费用,经首次常规报销后,剩余医药费用(含住院起付费用和自费费用)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中给予二次补助,常规首次报销和二次补助合计,即为新农合实际报销额;(三)21类重特大疾病以外的其他大病住院医药费用经首次常规报销后,剩余医药费用(不含住院起付费用和自费费用)仍在3000元以上的,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中给予二次补助,常规首次报销和二次补助合计,即为新农合实际报销额。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在法律判定上,并没有规定两次住院之间的时间间隔,但是在进行医保报销时,如果两次入院时间间隔未超过15天,那么第二次入院是不能使用医保报销的。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由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住院次数不影响报销比例。当事人本年度内再次住院时,其报销比例并不受影响,只是多数地方会降低其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即将较多金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当事人的经济压力。法律依据:《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二十七条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