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怀孕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分手了怎么办?

2024-01-05 14: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恋爱关系原则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未婚先孕,此时对女方是很不利的,分手了男方也没有法律责任。但如果孩子生下来了,男方是有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如果女方想要打胎的话,也是可以要求男方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同居期间怀孕了,现在男方要求打胎,说明他不想要这小孩,也没有心理准备结婚生子,令你怀孕不单是他过错,是你们共同产生的,所以他不需要向你赔偿,但打胎的费用和后期的营养费,他必须负责一半,如果你们感情没有破裂,正常情况下男方会负责全部费用,并保存感情的延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