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开电瓶车撞了人,当时去医院检查说肌肉受伤而以,但是过了几天说还痛,然后要去医院检查,检查说骨头有点碎,可是一个半月了现在该怎么赔偿

2019-06-27 09:15: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摔伤(受了工伤),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对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