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用我的名字辱骂别人,怎么办?

2024-01-05 14: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搜集对方侮辱自己的证据,笔录录音,聊天记录等等进行起诉维权。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被人辱骂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主要是指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一、被别人恶意辱骂怎么办1、被别人恶意辱骂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若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被别人要挟恐吓怎么办1、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惧恐慌。被别人要挟恐吓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一般表现为漫骂、羞辱他人的姓名,对他人的姓名进行有损人格的恶意解释,以使他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