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家人介绍的,和一个女人订婚的。结果半年后结婚了,发现她得了梅毒,不能结婚。现在我想退出我的婚姻。我能拿回彩礼吗?

2024-01-05 14: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可以退的情况如下: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退彩礼;3、婚前给付彩礼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退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双方可以协商退还彩礼数额,如果协商不成,男方起诉,法院再调解,或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双方可以协商退还彩礼数额,如果协商不成,男方起诉,法院再调解,或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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