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成人子女名下,父亲负债。房子会被法院执行吗?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成人子女名下,父亲负债。房子会被法院执行吗?

2024-01-05 14: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子女名下的房产,法院能否执行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首先,如果父母欠债以后,把自己的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自己的子女,并且过户给了成年子女的。债权人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的。因此,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的。但是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属于自己合法购买的,又或者是善意取得的该房产,与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关系。父母欠债后,与成年子女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此人民法院将不会执行处理其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综上所述可知,父母欠债后无力偿还时,人民法院能不能执行子女房产主要是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在欠债后赠与子女的话,人民法院也是可以执行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强制执行仅针对被执行人个人,不会涉及到家人。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可以执行这套房产。我国房屋权属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从法律上讲,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的房产。因此,既然是登记在被告名下的,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是属于被告的,至于被告父亲出资,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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