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的一个朋友借了别人的钱,借用了老公的卡转了下帐,现在他的朋友因为涉嫌诈骗被警察抓起来没有偿还能力了。那个借他钱的对方现在反过来告我们借他的钱,现在把事实全部颠倒了,说是老公的朋友是第三方介绍人,我们成了借款人。老公的朋友也两次去法院证明钱是他借的他用的,现在法院以证人证言小于转账记录而判我们败诉,我们决定上诉,请问律师,这个案子胜算多大?

2019-06-27 09:23: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张借条一般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如果款数特别巨大,还要应当有付款或者银行转账证明。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能够携带的款项,都是当场支付,如果是借款数额巨大,还应当有银行转账凭证或者付款证明。借条到期两年都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