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

拆迁补偿
2024-01-05 15: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父母的财产,嫁出去女儿也有份额。如果是拆迁,会有规定,拆迁补偿一般有以下几种,人口补偿,以户口本为准。财产补偿,以房屋面积为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出嫁的女儿拆迁是否有房子分,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若是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遇到拆迁的时候就能得到补偿。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
    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拆迁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享受拆迁相关的补偿。
    如果有分配安置房,出嫁女也是有房子分的。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入了其它的村,并且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拆迁就没有补偿。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法律分析:女儿是能够分的。妇女与男子适用的是完全相同的标准。除非妇女因户口外迁且在嫁入地分得了土地,丧失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否则其理应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权益。
    一般拆迁安置的都是根据拆迁所涉宅基地上的在册人口计算补偿。已经出嫁的女儿如果户口还在宅基地所涉的地址上,一般会有按照在册人口计算的补偿费,如周转费等。除此之外,如果按照人均多少平米的方式进行安置的,在册人口也享受安置面积补偿,这也是相当大的一块补偿。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
    三十二、三十三条 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