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瞒着我办了好多张信用卡,大概套了有十万块,现在他信用卡快要还不上,他名下有一辆车子,还有一套我们两个人名字的房子还在还房贷,如果信用卡还不上的话,银行会不会对他名下资产进行拍卖,还有我想离婚的话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利益最大化,他这套的信用卡要我一起还吗,还有我们有一个儿子8岁,我想把孩子抚养权争取到,容易吗,目前我没有稳定的工作,但是他有,这样我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
证据可以要求返还。
2.生育问题,不能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
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同居有小孩要求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
离婚协议书主要是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你想要小孩,可以约定小孩的抚养权归你享有,由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考虑到你身体等方面的原因,可以约定由对方做支付小孩抚养费用;关于财产,因你是女方,并要抚养小孩,可以约定你这边多分割一些财产;是男方提出离婚,因此,男方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具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因此,可以要求男方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