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朋友打了,报警了,也结案了,对方不赔我钱,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5 1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的情况下,建议受害人可以先到派出所报案。如果受害人的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受害人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给予打人者行政处罚后,应当责令其进行民事赔偿。若是对方仍不赔偿的,受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如果是造成轻微伤了,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是造成轻伤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处罚后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执行打人的一方名下的有关财产,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的,等以后有了还需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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