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边可能有一个高利贷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05 1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高利贷立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高利贷立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
    1、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2、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3、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
    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


  • 法律分析:对于高利贷,并没有严格的申请条件。高利贷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均是由借贷双方约定而成的。而如果是出借方同意,那么借款人是可以用房产证复印件获得贷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法律分析:高利贷的标准是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超过的则是高利贷。高利贷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大家在平时一定要远离,就算自己出现资金短缺,还是可以通过亲朋好友帮助度过难关,避免自己掉进高利贷的陷阱,最后要说的是在平时要理性消费,只有这样才能远离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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