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九级伤残,按宁波最底保底工资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19-06-27 10:3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 ×2551 元=5102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 一、评定伤残为九级说明伤残系数以百分之二十来赔。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要大量的辅助数据,由于你没有提供,所以列出公式以供参考: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工伤九级该赔偿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厦门市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以2011年为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1347.5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078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
    808.5元/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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