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坏水果到超市,第二天还能退吗?

2024-01-06 02:3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市买的水果坏了,消费者可以直接找服务人员要求退款,并按照超市承诺索取货值数倍的赔偿。索赔时要注意带上购物发票。购买食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生命安全的大问题,在购买食品时要学会查看标签标识,看食品是否是合格生产商家生产,这个主要是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标识;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还在有效期;看食品外观有无腐烂霉变现象;看配方和配料是否含有食品添加剂,一般名称特别长特别拗口的配料多为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虽然在短时间内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长时间食用或者一次性食用过多对人体是会有一定伤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法律分析:如果买到商品后发现有问题可以立即要求超市换货或退货,但如果是第二天就很难说了。毕竟如果是第二天,超市可以说水果保存不好。去换货和退货时,必须带上销售票。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鲜活易腐商品除外。水果属于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不支持消费者水果退货的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