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举报职业学校?

2024-01-06 02:5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怎样举报学校1、举报学校的方法如下:(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4)还可以写信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去教育局举报学校的条件都有什么去教育局举报学校的条件有:1、违规补课;2、体罚学生;3、乱收费。
  • 举报学校的方法如下1、可以就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匿名向媒体举报学校,然后媒体就会来到学校采访。2、在网上找到你们省教育厅的举报电话,拨打电话并且陈述学校名字以及举报的内容。3、举报的时候可以联合其他人一起举报,如果学校真的有错而且哪些制度不对,一定会有许多学生会有意见并且有举报的意向。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五十条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五十条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 举报学校不当行为有以下4种: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4、还可以写信举报。保护未成年的四大原则是什么1、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的;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人格是人能作为利、义务主体的资格,是人身权的基本内容;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它包括两个方面,即未成年人的身体发展特点和心理发展特点,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健康和顺利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一生都非常重要;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教育就是通过一定手段,将知识、技能等传授给未成年人,它是未成年人学习、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