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物业公司在单位门口贴欠款通知是否违法?上面有房号和金额
-
物业把欠费单贴门口是违法的。这种行为由可能侵犯被张榜业主的隐私权、名誉权。家庭住址、电话等属个人隐私,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公司可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欠费问题,但无权采取极端手段:明知会损害业主名誉,却为迫使业主就范而我行我素,客观上也已影响了该业主的社会评价和尊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您好,需要结合欠条的具体内容来判断的
-
你好,建议找物管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