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城管乱收东西不还这件事怎么办?

2024-01-06 05: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管收缴的东西处理方法如下:1、没收的东西七日内必须保存完好,(易坏物品为1-3天),七天之内,物主可以到当地城管办公地点(一般为街道办公室综合执法科)接受处理,再接受教育或者罚款后可以领回物品。2、罚款上缴国库,有正规国家发票。七日后(也有十日的)物主未处理,暂扣物品,食物一类东西送敬老院,其余送垃圾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 城管把东西收了,在违章者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依法决定没收的或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扣押物品,由当地城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理,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准同意后,请物价部门进行估价,有拍卖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无拍卖价值的经粉碎破坏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如果城管在收缴物品时,未按照执法程序,或未下达执法文书,收缴的是经营物品而非经营工具,不但可以报警,还可以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 法律分析:综合执法没收东西可以要回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管没收东西后要给钱才能要回,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