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由于自己的操作疏忽致使工友受伤,当时受伤较为严重,但现在也在慢慢恢复了后续工友如果向我索赔的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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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地干活时误伤工友,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一般不需要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在劳动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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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时间被他人伤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在获得人身
损害赔偿后还可享受工伤待遇,但是二者的赔偿项目不能重复,即第三人已经赔偿过的医疗费等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不再重复赔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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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厂干活误伤工友不需要赔偿,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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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