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3月10日,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总股本3000万元。2011年1月8日,公司增资10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2013年,为增强实力,与另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
。
2024-01-06 08:10: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减资时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工商备案根据增资或减资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
公司债务
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增资或减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
公司增资
27299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条件是怎样
增加注册资本
1467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
公司增资
6397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
公司增资
33855
公司股权改革产生控股股东的标准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
264
企业于2001年改制成股份公司
民营企业改制
14332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郑州律师
郑州找律师
上街区律师
上街区找律师
登封市律师
巩义市律师
新密市律师
新郑市律师
中牟县律师
荥阳市律师
中原区律师
二七区律师
管城区律师
金水区律师
上街区律师
惠济区律师
郑东新区律师
郑州房产纠纷律师
郑州公司法律师
郑州合同纠纷律师
郑州婚姻家庭律师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劳动纠纷律师
郑州刑事辩护律师
郑州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