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请假三天了,突发疾病,老板有没有责任

工伤索赔
2024-01-06 08: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工人是因为工作原因生病的,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工人自身身体疾病,老板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行动建议
    1.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
    2.保留好各种诊疗和费用单据。
    3.和老板协商沟通,要求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4.先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再持证据诉讼维权。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因病请假,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当然,劳动者也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病例或医生建议的休假证明,以便证明患病属实。 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假期,则构成“强迫劳动”行为。
    劳动者休病假期间,被用人单位处理的,请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有,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这要从疾病的形式来判断,是自发性的还是外力所致。但无论哪一种,都要付一些责任的,这是相关规定,推脱不掉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