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房子归对方,对方不偿还贷款银行会找对方偿还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6 08: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协议离婚,房子约定归一方所有,并约定偿还贷款的方式。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协议离婚,原则上房产归哪一方所有,贷款应当由取得房产产权一方偿还。
  • 您好,如果贷款有夫妻共同签名,银行可能找男方要求偿还,但男方可以在偿还之后向女方追偿。
    如果贷款有夫妻共同签名,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所以,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只要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协议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女方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
    但是,夫妻间的约定,对第三方,即银行,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银行仍旧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女方无力偿还,则男方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男方在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根据夫妻内部约定,即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女方追偿。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其房贷尚未还清的部分须双方共同承担;如有协商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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