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公司成立初,股东已经出资,后期其中一个股东又增资了,需要备案吗?举个例子:假如甲出了5万,占10%的股份,在工商局备了案,后来又出了5万,签了股东协议,协议上是写占10%的股份,还是20%的股份呢?

股权转让
2019-06-27 11:2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有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流程
    3、投入增资资金 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 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注意事项
    1、 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 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3、 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 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注意事项
    1、 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股东或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 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 以实物或者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 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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