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他们总是有假期,假期里没有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2024-01-06 08: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给假期工工资的,假期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约定在合理期限内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则假期工可以采用向劳动局举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取回其应得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怀孕而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想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想留在单位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48条、87条、82条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假期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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