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不缴纳社保。自行支付,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024-01-06 10: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不缴纳社保,那么是不能够直接要求赔偿的,但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补交,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当一个企业单位和员工,正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是无可厚非的,所以说一个企业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也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我们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完全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1、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无法报销医疗保险费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3、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劳动者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4、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造成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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