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犯寻衅滋事罪一般会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1-06 1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答:寻衅滋事一般怎么处理,需要分情况而定。一种是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及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因上述行为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一种是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情节恶劣的,则属于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会被人民法院依法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自然人;主观方面要求具有“流氓动机”,即“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客观方面是四种寻衅滋事行为;客体是社会秩序的安定性。根据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等,当事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当事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会被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院会在判决时考虑当事人是否有加重、减轻和免除处罚等的量刑情节,在法定刑的基础上量刑,不同的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可能判处的刑罚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会被判处刑罚,具体处罚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行为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