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贷款买房子,但是我有债务,我房子做抵押吗

2019-06-27 12:0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当借款人换不上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可以将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而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不足的那部分,贷款机构将追讨。
  • 需要的材料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即合同)或者房产证。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学历证明(少数银行需要,如农行)

  • 二手房贷款的适用对象要求:
    1、借款人必须是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需要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3、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20%。
    4、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办理办理二手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