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无端打我,我可以打回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6 12: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人打了一顿能报警,但你要提供证据公安机关会针对原由对行为人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情节较轻可以进行调解、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者恶劣的可警告、罚款、拘留。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首先被人打了是肯定可以报警的。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
    希望有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 如果被人打了一顿能报警,但你要提供证据。公安机关会针对原由对行为人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情节较轻可以进行调解、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者恶劣的可警告、罚款、拘留。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当然也有由于证据不足或嫌疑人无法查找而无法处理的情况,证据不足,指的就是人证或物证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比如2个人,一个人说对方打了他一巴掌,另一个人说没有,在没有其他人作证,并且由于那一巴掌不重没有留下痕迹的情况,就无法认定另一方确实打了人,而不能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不要求受害人的伤势达到什么地步,只要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就可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