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8岁带16岁女朋友回家住,对方自愿算不算犯法

2024-01-06 13: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满18周岁的人是属于成年人,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不是犯法的行为。若是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其主观上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律分析:确定女孩真实年龄,如果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罪。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罪。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法律分析:如果未满十四周岁则及时双方自愿也构成强奸罪,如果年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则不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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