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时间是:要约被拒绝的时候;要约被依法撤销的时候;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时候;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时候;法律其他规定或当事人其他约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