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两年断断续续借给别人三千多,说好的今天全部还给我,但是今天怎么也联系不到,我没有她的地址只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然后家在湖南常德,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如果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债务追讨
2024-01-06 1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起诉借款不还的方式是:出借人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出借人一般需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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