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下,我厦门办了一个企业营业执照无实际经营,我在别的企业上班辞职了能领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1-06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后,即停止发放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如果是你主动申请辞职是拿不到失业金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一、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1、有营业执照不可以申请失业金。个体营业执照不属于申请失业补助的范围,不能申请失业补助,如果是在企业工作因为企业本身的一些原因导致倒闭的话,可以去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的失业金。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请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会影响失业金的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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