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说房子归女方,需要公证啊?房子还在还贷款

离婚
2019-06-27 12:5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释
    (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涉外离婚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决定子女由谁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5、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xx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xx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涉外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
    一、协议离婚,即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前提是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孩子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分割、承担事宜),然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办理。离婚证一经发出,立即生效,无需进行公证。二是诉讼离婚,即到法院起诉(这种是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不得已走的途径)。如果确实达到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且双方不再上诉,过15天后即生效。为避免经后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你应尽早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产证等证件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名字更改,以防患未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