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时给了2万8千元,发现男方出轨了,女方还需要退还吗

婚外情
2024-01-06 16: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出轨需要退回彩礼钱: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如果订婚后发现男方出轨彩礼还是需要退还的,但是可以认定为男方有过错进行部分退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女方出轨不是一定需要退回彩礼钱的。我国法律规定,如下情形应当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