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3个月,因项目在外省,现在需外派,或者离职。
如果离职公司应该怎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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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离职发生
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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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举个例子,以工资为5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5000*2%=100元,单位5000*8%=400元; 以此类推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或赔偿,您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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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