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QQ被别人偷了

刑事辩护
2024-01-06 20: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偷看qq的行为算隐私侵权。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而QQ就算是他人的私密信息,所以他人偷看当事人qq的行为算隐私侵权,当事人发现侵权人有侵权行为的,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人发现的方法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掏兜割包、利用网络技术盗窃等行为。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当事人被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就达到《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的量刑起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0、111、112条,当事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相关机关对于报案、控告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满足价值1000元以上盗窃量刑起点的犯罪事实,应当立案;不足价值1000元的犯罪事实则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盗窃别人的qq是犯法的。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