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药店买的温度计比市场价格高很多怎么投诉?

2024-01-07 05:0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药店投诉需要根据投诉内容决定部门,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果是药品价格问题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根据《价格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 药店投诉需要根据投诉内容决定部门,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果是药品价格问题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根据《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第三十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 药店投诉需要根据投诉内容决定部门,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果是药品价格问题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根据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