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最后几天辞职。有工资吗?

2024-01-07 05:3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工资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如果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对于工资部分,用工单位未签合同,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你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赔偿每月2倍工资,若工作已满一年,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方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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