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八年还能要回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07 0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财产重新分割
    1、离婚两年内可以申请财产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申请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哪些条件
    1、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情况;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的;
    3、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 离婚后一年或者三年内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是还能起诉的。如果双方之前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离婚协议签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需要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财产分割所需材料: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离婚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产分割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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