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离婚诉讼手续?

2024-01-07 08: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方式具体如下:1、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提出离婚主张;2、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受理;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4、人民法院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流程:1、具有夫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写好的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2、法院在审查后确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立案;3、对该离婚诉讼案件进行调解;4、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5、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诉讼离婚的手续办理的流程:1、原告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抚养证明等材料,起草起诉状,确认管辖权;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4、人民法院调解案件,调解不成,进行审理、调解、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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