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持有工作单位未解禁的原始股票,自愿赠与乙方,乙方也愿意接受,双方签字盖章,请问这种赠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19-06-27 14:28: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
  • 赠与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无论是哪种形式,如果经过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不得撤销。  因为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原因。
    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  所以,这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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