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7 09: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在学校被打伤,第一应该是联系班主任老师,追查孩子被打原因,了解事实真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8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受伤,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没责任,否则学校就要承担责任;如果8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学校受伤的,除非学校有过错否则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校内被打伤了,首先要找学校和老师,确认是否尽到看护管理的责任。
    第二就是确认是谁打的,是孩子之间还是老师对孩子还是校外人员打的孩子。若是孩子之间的矛盾,需要和对方家长沟通,同时希望学校加强教育管理。
    若是老师直接联系学校领导,教育局进行查明处理。若是校外人员,学校及现在人员要承担责任。
  • 要求学校处理,如果是故意打的,就要看病,赔偿。如果是无意打的,就要求出一部分医药费。如果花钱不多就医保解决,或者三方面谈,不过最好圆满结束,因为不但老师麻烦,校长也麻烦,不仅如此,说不定你小孩还会遭受无端的流言蜚语,家长也会遭人议论。
    所以要有所准备,不要打无准备之仗。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赔偿总是要的,伤不严重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找老师了。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