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成员不同意火化尸体。这个国家有权火化吗?

2024-01-07 09: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火葬场本身没有强制火化的权利,火化是根据国家法规执行的。下列情况除外:(一)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的,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二)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者遗体,由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丧主办理手续后火化。(三)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户籍部门应当依据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办理户口注销其实为了破除中国的铺张浪费的葬礼以及大兴土木地修建墓地、占用耕地等习俗。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 是属于违法的。未经者家属及直属部门同意火化,填埋者尸体或器官等属于侮辱尸体罪,除非是流浪乞讨人员,违法犯罪接受刑的和无政治权利或身染瘟疫等重大危险疾病的尸体可以销毁。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第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火化的遗体,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后火化。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殡葬管理条例及其他法规的规定,如果没有经过家属的同意,一般是不能直接进行火葬的,除非具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立即进行火葬。火葬场本身没有强制火化的权利,火化是根据国家法规执行的。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