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应届毕业生。前几天刚和公司签了就业协议的补充协议,但是还没签就业协议。如果我现在不想去这家公司,我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2024-01-07 10: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只能在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方面约定,其他情形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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