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卡车超载,司机不去扣分怎么办?

2024-01-07 11: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载扣分具体如下: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2、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3、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关于车辆超载的举报途径有哪些1、拨打当地交警部门交警大队、支队等电话举报,如果觉得已经影响行车安全,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2、拨打当地运政路政管理部门电话举报;3、拨打当地交通服务监督热线进行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超载驾驶员不去处理可以扣分。驾驶人本人不去处理违章记录的情况下,由他人代为办理也是可以的。由他人代为处理交通违章的,需要携带交通违章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代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交通违章处罚单,现金或银行卡到交通违章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 超载驾驶员不去处理依然会扣分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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