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属于一家工程公司。公司挪用了我两年的进度款,没有退款。那是犯罪吗?

2024-01-07 11:44: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资金归还后有没有罪,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例如挪用资金的数额、挪用资金的时间、归还的时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中止表现为,行为人认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行停止犯罪的进行,即“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未遂表现为,行为人在自己认为不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而放弃犯罪,即“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得逞(犯罪结果未发生)而停止下来,犯罪既遂是犯罪结果已经发生。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是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已经着手的是犯罪未遂,尚未着手的是犯罪预备。
  •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已经退还一般会从轻判决,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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